法律工作专业委员会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施工企业影响的培训会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4-01-22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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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下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法律工作专业委员会在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化会议室举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施工企业影响的培训会”。会议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法律工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何海旺主持,共56人参加。
会议伊始,何海旺秘书长热情洋溢地迎接了各位与会者的到来。在致辞中,他强调了施工企业在新形势下应当重视的几大要点。他明确提出,施工企业要在我国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认真学习、深入理解新的法律法规,这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
会议中,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江海洋以“最高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施工企业的九大影响”为题,从合同成立及多份合同的履行、职务行为和表见代理、印章和合同效力、以物抵债、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代位权诉讼、违约损失的计算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分享。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把本次培训的精神带回企业,认真传达贯彻,确保新法规在施工企业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本次培训,施工企业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为今后依法经营、防范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